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2012.Sep.16
Dear Fiance,
那天下高雄找你之後,我開始思考很多跟「自己」有關的事,
夢想,或其它有的沒的。
這兩天看到我室友阿倫跟他男朋友相處的狀況,
我突然有點知道了自己為什麼不再適合一段感情的原因,
因為我沒有辦法理所當然的被另一個人限制,
我需要感情,但更需要自由。
我愛上了一個人,讓那個人住在我心上,
我偶爾會想到他然後打了電話,他知道我想他了,
所以我們聊了一下,天南地北,
偶爾我接到他的電話,我知道他想我了,
所以我們聊了一下,天南地北,
當我要做些什麼特別的事情的時候,我想讓他知道,
所以我告訴他了,
而當他想做些什麼特別的事情的時候,他想讓我知道,
所以他也告訴我了,
我們彼此間都過著彼此的生活,
但卻把彼此放在心上,
咦?這不就是我們這幾年的樣子了嗎?
這個圈子對自由的愛情的定義很狹隘,
大概就是開放式關係,王子與公主各自過著幸福快樂的性生活、
但卻生活在一起,
兩個人之中的一方享受著這自由、
另一方忍受著這自由,
忍不住的就分手,
忍的住的自然長長久久,
嗯,我用了長長久久,因為我還無法相信他們會天長地久,
至少我身邊還沒見過,
我只見過忍受著的這方把自已忍成了個病人,
盲目的以愛之名壓抑自己內心真正想要的,
其實內心不想要看著對方在自己面前幹翻別人、
其實內心不想忍受對方在脾氣一來就口不擇言、
其實自己想要成為對方的唯一、
其實自己需要睡覺的時候被從背後抱住、
可是我愛他,所以算了。
為愛改變不該是委曲求全,
不該是讓自己成為愛情裡修行的苦行僧,
而是當自己想起自己的改變時,
能一臉幸福的跟人炫耀著:
是呀,這是我為他做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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